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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手机在线买球app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6月2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将“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独立成章,并且放在非常靠前的位置论述,这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体现了中央对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全面节约资源有效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进展顺利,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同时,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存在许多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城乡区域统筹不够,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凸显,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成为重要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
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许多新要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必须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打好标志性的重大战役,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三期叠加”的关口,急需扬鞭奋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急需强化责任担当。当前,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将其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最大法宝。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就要落实党政主体责任。《意见》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履职担当,把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装在心上、担在肩上、抓在手上。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就要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各地党政负责人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决策不做,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不批。对生态环境保护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决策和具体工作中,时刻绷紧生态环保这根弦,牢牢把握治污攻坚这条主线。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就要强化考核问责。要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将考核结果与奖惩任免相结合,方可形成正确导向。严格责任追究。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通过真考核、严问责,形成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治污攻坚的制度氛围和刚性约束。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在《意见》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带头作用,冲锋在前,用实际行动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中国履职尽责。